审稿程序
 

 

1. 本刊编辑接受来稿后,先对“稿件内容、投稿人信息、联系方式”等进行查验。

2. 责任编辑对稿件进行初审。

3. 责任编辑将初选不合格的稿件送编辑部负责人确认。

4. 编辑部对初审合格的稿件匿名处理后,送至本稿所涉研究领域的两位同行专家,由其给出二审意见(校内稿一般由校外专家审阅)。

5. 编辑部负责人与责任编辑共同商定编辑部以外的审稿专家名单。

6. 专家意见反馈后,责任编辑与编辑部负责人共同根据专家意见决定稿件是否进入终审。决定是否送至终审的原则是:若两位专家意见相同,则按专家意见处理;若两位专家意见不一致,则由本刊编辑室集体研究稿件质量并提出处理意见,或送第三位专家评审,以确定稿件采用与否。

7. 本刊副主编和主编根据专家意见和编辑部送审意见对论文进行终审。

8. 为保证用稿的公正,编辑部成员可以编辑部名义向作者告知稿件是否准备刊用或不刊用的主要理由、论文具体修改意见,但是不向外部人员透露二审专家的姓名或特定层次审稿者的审稿意见,请各位作者予以理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