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82-058
生态道德是以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伦理形态。为了人类长远的和根本的利益,人们必须从“人类主宰世界”的价值观中解脱出来,把对自然环境的一切行为提升到理性的、自我约束的伦理道德和法律意识的高度去认识和研究,养成爱护生态环境的道德意识和相应的行为习惯,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协调发展的生活理念和思想观念、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才能真正实现人类更高的文明形态——生态文明。
王春茹,阮星光.生态道德刍议[J].南京审计大学学报,2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