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公司控制权是所有权和经营权之间矛盾运动的纽结,体现股东之间权利配置上的竞争性合作关系。它不仅顺应了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也有效降低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负面效应。公司控制权的发展存在独立化和工具化的趋势,使得股东之间权利配置失衡。在我国政企关系的历史路径背景下,公司控制权的滥用和保障公司控制权独立性是我国法律规制的重点。法律规制应与公司自治的基本理念相适应,以表决权的制度构造和对国有股权的监管为主要内容配置股东权利。
胡智强.我国上市公司股东权利配置\n——以公司控制权为视角[J].南京审计大学学报test,201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