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税制改革以来,政府间转移支付在我国的财政体系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与此极不相称的是,我国目前的转移支付制度的法律规范完全依靠中央政府特别是财政部以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条例。这种无法(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可依的局面亟待改变。本文利用新制度主义经济学的“委托代理”交易成本分析框架,从理论上说明建立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法律框架的必要性,然后借鉴若干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转移支付法律建设上的实践经验,探讨我国的现状和改进的方向。
张 光.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框架探析——基于国际比较视野[J].南京审计大学学报,2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