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我国股票市场规制目标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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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国有企业筹资、推动国民经济增长”这一政府股票市场规制的目标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监管当局应该将“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作为股票市场规制的核心目标,以进一步推进中国股票市场的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利益是股票市场政府规制目标的核心。造成我国股票市场投资者保护机制缺失的制度性基础在于政府一身兼三职的制度安排,即政府既是国有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的实际或者变相的终极所有者,又是投资者利益的守护神,同时也是证券市场的规制与监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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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伯平.转型期我国股票市场规制目标的选择[J].南京审计大学学报,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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