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231.6 F230
企业不能以提供附注或说明性材料来粉饰会计政策选用不合理性,CPA需审慎考虑未检查出来的会计政策变动金额连同已发现的累计的会计政策变动金额是否超越重要性水平,由于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可以通过冲减期初留存收益,减少了本期应计提的成本费用来改善企业当期业绩,CPA应确认企业期初留存收益是否足够供调整,即使变更是恰当的,依据国际审计准则惯例,也需在审计报告的说明段中予以坡露。
刘向红.对会计政策变更进行审计的几点建议[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