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812.45 F812.7
认定乡镇财政地字和负债的范围包括财政总预部分、政府机关财务部分、经管站统筹提留部分。在认定过程中采用审阅法、调查法、分析法等核实赤字和负债的真实性,与原报表数进行调整,最后汇总并计算净负债。因各乡镇情况不同,赤字和负债形成的原因不同,在审计书中应加以必要的说明。
沈枫.如何认定乡镇财政赤字和负债[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