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地区基本现代化的政府推动与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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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是推动国家和区域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我国东部地区在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现代化模式:由政府主导制度变迁与发展的江苏模式、以市场形成为主内生型发展的浙江模式、由政府推动大都市发展的上海模式以及制度与开放超前领先型发展的广东模式等。这些不同的发展模式在相互竞争、相互学习中出现一定的融合。现代化发展对经济转型升级、城镇化、生态文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多元现代化导向不仅要求政府进一步强势推进现代化目标,而且需要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深层次调节作用,重构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形成“强政府+ 强市场”的发展动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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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彪 陈 柳.东部地区基本现代化的政府推动与制度安排[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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