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职能再造引发了政府责任审计功能的延伸和拓展。政府审计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以新公共服务等理论中的政府责任体系为基础,实现审计服务功能的提升。相关人员应将行政责任、法律责任以及制度责任作为当前政府责任体系的基本点,从定性和定量的角度界定不同责任下效率和效益层审计鉴证标准。
孟焰 孙永军.服务型政府责任要素及国家审计鉴证指标体系框架研究[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