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6).
摘要:
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作为生物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其会计计量的困难性和复杂性。为了达到客观公允地计量与披露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会计信息的目的,在计量模式方面,应根据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特征,针对不同的计量程序而采用相应的计量模式。分析认为,在初始计量时,一般应按历史成本进行计量,其“取得成本”往往就是其公允价值最好表现。在后续计量时应以林木郁闭为标志,针对郁闭前后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耗费目的和价值增长的不同特点而相应采用不同的计量模式,即林木郁闭前主要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林木郁闭后主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